說明一下:
第一,不管周五我有沒有獲得卓越新聞獎的調查報導獎,我都完全尊重、相信評審的專業,也全然接受評審的決定,因為台灣新聞自由與公民運動發展至此,我不相信「隻手遮天」的事情還會發生。
其次,我明明是寫主愛基金會的問題,怎麼會是信望愛基金會告我?😆
最後,我要說的是,再怎麼有錢有權有勢的單位跟個人,也無法遮掩全台灣人民的良知,因為,這是台灣,不是中國!!!
P.s"王雪紅假公益真投資"的調查報導也同時入圍吳舜文新聞獎,除了謝謝吳舜文新聞獎的評審肯定外,也再次謝謝新新聞團隊對這篇新聞的貢獻與三十多萬臉友的支持、關注。同樣地,我也全然接受吳舜文新聞獎最終的評審結果。